对记忆毫无抵抗力
中途回家
充满阿巴拉契亚勇气和精神的酷儿
外表美好,内心迷失
卷入冲突
米兰
田纳西作家、读者和路人的社区

学习如何成为

闪亮的人,托德·迪尔斯(Todd Dills)饰演的流浪汉男主角开始了一段喧闹的自我发现之旅

托德莳萝”闪亮的人赋予了文学最古老的体裁之一,流浪汉小说新的生命。一个流浪汉从一个城镇走到另一个城镇,每一站都陷入肮脏的困境,这个故事和小说本身一样古老,但在迪尔斯的笔下,它就像一个新发明。

闪亮的人讲述的是北卡罗莱纳夏洛特市的一位油炸厨师卡什的冒险故事。有一天,他收到了一条未经证实的消息,说他那懒散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卡什动身前往他的父亲最后的下落,芝加哥,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事件,将帮助他发现真实的自己,并思考生活中深刻的奥秘。喝很多啤酒。

小说一开始,卡什就承认自己陷入了窠臼。作为一名没有职业规划的大学毕业生,他偷偷回到夏洛特郊外的家乡,在郊区的一家商场找了份工作。他自然住在他母亲的地下室里,而他母亲是一名美发师,勉强维持生计。他既不恨也不思念多年杳无音讯的父亲,而是不假思索地北上。卡什称之为“搔痒”。读者们会意识到凯鲁亚克人想要上路的渴望。

“我是个傻瓜!”卡什在序言中宣布,一个场景预示着他的突袭赛车,行为艺术和随机暴力。他的意思是愚蠢的在小说的发展过程中,通常描述的品质(自私自利,物质野心)被讽刺地归类为聪明的.“事后批评”是成功人士所痛恨的,是“像我这种愚蠢的人”的本能反应,他们一生都在“努力颠覆思想,使之与身体和谐相处”。这种愚蠢是很辛苦的。

在芝加哥,卡什几乎找不到他父亲的踪迹,只有装满反光背心的盒子,他把这些背心剪开缝成全身套装——为什么,他不知道。他穿着华丽的衣服,漫步在夜晚的高速公路上,伸出双臂,摆出基督般的姿势,车灯在他身上闪耀着华丽的光芒。他阻止交通的滑稽动作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但他被当地人救了,他们认为卡什的鲁莽是一种游击艺术。很快,他们中的一群人也穿上了类似的金光闪闪的西装,这是由一家艺术画廊赞助的“闪光人”展览的一部分。

卡什沉浸在这种活动的漩涡中,让自己随着事件的流动而移动——确切地说,不是被动的,但没有任何目的,只是探索下一个时刻会提供什么。卡什想:“我是一个在运动、行动和我自己微弱力量的向外涟漪效应中挣扎的荚果。”“简单地说,我在学习如何做人。”

卡什经常停下来思考自己行为的意义。例如,这些闪亮的西装是为了捕捉“挽歌的光芒和真相”,以纪念他失踪的父亲,还是他的“对光明的追求”反而“蒙蔽了我对知识和坦诚的可能”?卡什自称是一个“亢奋的理论家”,他从不致力于自己的想法,他的思想就像他的身体一样无根。

纳什维尔居民迪尔斯似乎特别被卡什对南方文化和“南方思想”的思考所激励。卡什对这个地区“天生的贵族倾向”的“可靠的虚假故事”无动于衷,相反,他认为南方人只是无法“现实地推理”。卡什也未能幸免于这种批评。卡什说:“我可能有很多南方享乐主义者疯狂思维中所固有的那种倾向,把自己提升到神话般的地位。”“我知道,这是一种狂妄自大的冲动,我向你道歉。”

在芝加哥之后,卡什漂流到伯明翰,在那里与纳斯卡赛车手特纳·巴斯科姆的一次偶然会面导致卡什加入巴斯科姆的维修队。就业的突然变化使迪尔斯能够改变小说的情绪。带着地下杂志和公共艺术项目的潮人一去不复返了;进入了汽车的轰鸣和壮观。在这些场景中,卡什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他被利用了,在一场他不理解的游戏中,他是一个棋子,但他继续移动,无论他被推到哪里。

闪亮的人回忆堂吉诃德在很多方面,一辆破旧的福特金牛座代替了假骑士的老马罗西南特,还有一系列迷人的年轻女子扮演高贵的公主杜尔西内亚。卡什的追求缺少的是理想主义,也就是堂吉诃德不可能实现的梦想的本质。相反,卡什被定义为幻灭感和缺乏激情。小说的背景设定在占领华尔街的抗议活动时期,卡什赞同占领华尔街的核心原则。然而,他没有加入这个运动,而是保持超然,直到事态的发展迫使他做出关键的决定。与流浪汉小说风格一样,迪尔斯的主人公在不同的地方蹦蹦跳跳,让读者怀疑“闪光人”是否能找到一个家。

学习如何成为

肖恩·金奇在奥斯汀长大,就读于斯坦福大学。他在德克萨斯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他现在在纳什维尔的蒙哥马利·贝尔学院教英语。

标记: